石城警方的“欲擒故纵”
前些天偶尔看央视《今日说法》(2011年4月29日),发现是石家庄市公安局的一期表扬节目。大意是在石城某中心商业区,长期盘桓一伙扒窃分子,虽然警方明知其多次作案,但是因为盗窃案立案标准所限,警方要么需要现场查获赃物800元以上,要么需要一年之内确证至少三次的扒窃,否则只能将嫌疑人行政拘留,顶多二十天就得放人。
为了避免这种“屡抓屡放”的尴尬,石城警方痛下决心,调集专案组进行大规模拍摄取证。简单说来,就是在购物区隐蔽地点埋伏警员,利用DV相机拍摄扒窃犯罪,固定证据,待每个嫌疑人的扒窃行为都被拍下至少三次以后,再收网抓人,并进而逮捕、起诉、定罪。如此一来,嫌疑人轻则可能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重者甚至可以高至十年。
在长达四个月的期间内,专案组共拍摄到扒窃行为20多个小时,次数500多起,被拍嫌疑人共8人。毫无疑问,为将这8人绳之于法,石城警方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值得高度肯定。尤其是在如。。。